劳动关系法律与实践研讨会(十二)
—— 481号文件废止对劳动关系的影响——
2017年12月28日,由北京市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会劳动法分会主办的第十二届劳动关系法律与实践研讨会于北京市海淀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二楼报告厅召开。
2017年11月24日人社部对适用期已满、已有新规定替代、原有依据已废止等文件进行了清理。其中,《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即劳部发〔1994〕481号文,业内称之为481号文)被废止,引起业内的广泛关注和讨论。对于481号文被废止后,会对劳动者和企业产生的影响,劳动法召开第十二届劳动关系法律与实践研讨会,会议围绕“481号文废止对劳动关系的影响”这一专题进行讨论。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处副处长果刚,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处副处长朱砚萍,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学会秘书长张恒顺,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学会劳动法分会会长李长保,北京市总工会工运史和劳动保护研究室主任冯丽君,出席了本次会议。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解仲裁处调研员杜军,原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调研员罗惠新,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张玉贤,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法官龚丽婷,北京市德恒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苏文蔚,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马照辉,北京市工会干部学院研究员李慧。作为本次会议的发言嘉宾围绕本次会议主题进行了自由讨论。
本次活动由主题发言、嘉宾讨论、现场互动、会议总结四个环节组成。
主题发言
会议主持人在简单的介绍过会议流程之后,由李长保会长针对481号文件出台和废止的背景及由481号文件衍生的其他法规规定做出阐述并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嘉宾讨论
研讨会围绕以下五个问题展开讨论:1、 481号文规定的经济补偿金标准在被废止后如何适用?离职前平均工资如何确定以及补偿金封顶问题;2、劳动合同法97条规定的补偿金分段计算问题在481被废止后如何处理?3、医疗补助费在没有法律支持的前提下,481被废止以后,医疗补助费还有没有?4、481号文被废止,354号文效力应在,根据354号文规定,职工医疗期结束后,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的需要支付医疗补助费。就会出现,解除合同没有医疗补助金,而终止合同的是有医疗补助费的,不同境况。如何应对?衍生问题:481号文被废止后,与481号文规定有关联的其他文件适用问题?5、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结束后,劳动鉴定是否是必要程序?未经鉴定的,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是否构成违法解除?
现场互动
嘉宾讨论结束后,进入了现场互动环节,参会人员对企业管理中涉及到的相关问题进行了提问,现场嘉宾针对参会人员提出的问题给予了详细解答。
会议总结
会议最后由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学会秘书长张恒顺进行总结发言。
本次活动受到了广泛好评,参会嘉宾与220位企业HR给予本次活动很高的评价,并希望能够有更多的机会参与到劳动法分会日后的活动当中。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学会劳动法分会将坚持贯彻十九大精神,落实“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实施意见》”,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继续为中小企业构造合谐的劳动关系,促进企业发展,发挥我们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