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各类用人单位:
为鼓励用人单位招用本市城乡就业困难人员和登记失业人员,提升促进就业质量,帮助更多劳动者实现稳定就业,我们制定了《用人单位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用人单位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管理办法
二○一二年十二月二十日